老人安養問題日益嚴重,學者稱至少要存款千萬元才足應付退休後所需。資料照片

【王家俊、王立德╱台北報導】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,老人問題備受外界關注。監察院昨舉辦老人人權研討會,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:「很多高齡者本來可以拿來當退休的資源,被孩子們拿去買房子了!」他形容這是退休資源的流失,子女買房「掏空」老人,若不能以政策解決,將衝擊高齡者經濟安全,在台灣社會是非常嚴重的現象。
花指出,過去內政部住宅政策以租金補貼為主,雖對年輕者、高齡者的需求有幫助,但資源用了就沒了,無法累積,且整體社會對於老人租屋較不友善,盼以社會住宅、都市更新,以及租賃版「以房養老」的包租代管方式,讓「孩子不用那麼快買房子,退休者養老金不用被掏空」。

以房養老應立法

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肯定政府以房養老政策,呼籲建立「以房養老條例」專法;此外,因老人經濟較強,現在「子女回居」與「父母移與子女居」比例約4比1,不論何者都可解決政府長照的問題,應訂定獎勵措施。 

 
 
 

退休老本估千萬

台大社會系教授薛承泰則分析,若60歲退休、平均餘命22年,以每月花2萬元計算,退休前至少需準備528萬「基礎老本」,但若估算子女工作不穩、配偶沒有退休金、身體健康問題或須修繕房屋等,「基本老本」則上看一千萬元,「理想老本」參考民間調查約落在1450萬至1750萬元間。
與父母同住的33歲上班族張小姐說,在家可省房租、有飯菜吃,多少可以存點錢。李姓退休老師說,存到上千萬才退休幾乎不可能,但手邊還有閒錢,不會考慮以房養老。
據金管會最新統計,截至6月底,10家開辦「以房養老」業務的國銀共承辦1751件,核貸金額達93.09億元,市場反應不如預期。 

【報你知】以房養老政策

行政院2013年推出「以房養老」政策,官員說,這是反向抵押貸款,即抵押貸款買房子的反向操作,例如具備65歲以上、單獨持有未貸款不動產等條件的退休老人,可將房產逆抵押給政府,政府以平均餘命、房產價格等估算後,按月發款給老人,給付終身,老人過世後房產歸政府所有。

 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70930/37798010/

arrow
arrow

    property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